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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残疾人驾车 - Latest posts for "QQ佐　尔"]]></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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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Latest posts for "QQ佐　尔"]]></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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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残疾人出租车] 回复:关于 允许残疾人开出租 的建议</title>
				<description><![CDATA[ <span style="font-size: 18px; line-height: normal;">残疾人开出租车运营合法化条件日趋成熟<br /> <br /> 残疾人，一个特殊的群体，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抛弃这部分特殊的群体，不管这个国家是贫穷还是富有。残疾，是人类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残疾不同于疾病，是不可逆的，是不可治愈的。一个残疾人永远不可能再成为健全人，而健全人瞬间即可成为残疾人。<br /> 我国残疾人口总数约8500万，占全国人口总数的6.34%，也就是说，每二十个人中，就有一位是残疾人。其中，肢体残疾人约2500万，占残疾人总数的29.4%。残疾人的就业问题一直是困扰政府，残联和社会各界的老大难问题。<br /> 残疾人能否开出租车营运，以拓宽就业渠道，多年来一直存在争议，而争议的核心就是安全问题。<br /> 一.残疾人开出租车安全技术有保障<br /> 1.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残疾人驾驶汽车权益的保障工作。相关部门制定了《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国家标准（GB/T21055-2007）保障了操纵装置的产品质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国家标准）对加装了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汽车，做了详细的检验规定。<br /> 2.中国残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于2010年3月4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操纵辅助装置的生产，质量监管，销售，安装部门资质，检验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要求。<br /> 3. 2010年5月26日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残疾人驾驶培训教学大纲》（试行）。残疾人的驾驶证，就是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在正规的驾校，通过理论学习，考试；实际操作练习，考核等考取的，与健全人考取驾驶证完全一样。<br /> 法律法规的完善，保障了残疾人驾驶汽车的安全性，可靠性。加装了辅助装置的汽车，就是残疾人用的汽车，即汽车的加油和制动都改脚动为手动，操作起来非常简便，汽车的各种性能没有任何改变。<br /> <br /> 二.残疾人开出租车运营合法化条件日趋成熟。<br /> <br /> 2012年4月1日实施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3号）中，明确了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具体实施。第十条：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br />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<br /> 二．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br /> 从以上规定中，我们看到，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1，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证“三年以上”，即取得驾驶证的年限要求；2，“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即驾驶证要符合相应的准驾车型。也就是说，A证开A证准驾车型的车，B证开B证准驾车型的车，C证开C证准驾车型的车。C5证是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残疾人只要开C5证准驾车型的车，就没有违反规定。<br /> <br /> 自从2010年4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至今，已经四年有余。四年多来，越来越多的下肢残疾人考取了C5驾驶证，有一部分残疾人早已购买了汽车，跑起了“黑出租”。全国各地运管部门针对残疾人“黑的”的监管态度，也各不相同，有的严厉一些，有的宽容一些。在香港，残疾人自20世纪80年代就允许开出租车； 2010年11月， 内蒙古赤峰开创全国先例，为残疾人出租车办理合法营运手续；2014年5月21日云南曲靖为残疾人开出租车合法化正式开启了大门。云南网消息，“6月起，曲靖中心城区将增加50辆由残疾人驾驶的出租车，其中自动挡30辆、手动挡20辆，车型为新捷达和新桑塔纳。这样既能解决残疾人就业难的问题，又能缓解市民出行打车难的现状……”同时，麒麟区电视台也做了相应的报道（http://news.zjw.cn/html/2014/shipinlianbo_0521/117826.html）。<br /> <br /> <br /> 三.残疾人有能力开出租车，合法化规范化管理势在必行<br /> <br /> “残障人士能不能开出租车提供服务？这本身不应该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梅志罡认为，因为残障人士享有公平的劳动就业权利，只要交管部门允许残障人士驾车，只要残障人士有能力提供出租车司机为乘客提供的各项服务，我们就没有理由拒绝他们从事出租车服务行业的工作。<br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实施以来，取得驾驶证的部分残疾人就早已跑起了黑出租，之所以“黑”就是因为没有一个合法的手续。不是残疾人不想取得合法手续，而是主管部门始终不予批准。我们都知道，各城市的出租车营运市场扩容是比较困难的，有的城市出租车营运手续转让需要几十万元。而运管部门拒绝残疾人加入的理由是，要求出租车驾驶员“身体健康”和“优质服务”。出租车属于服务性行业，服务性行业是不允许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参与的。因此，要求“身体健康”不应该指身体残疾，而应该是没有传染性疾病。<br /> 残疾人开的“黑的”存在了这么多年，风里来雨里去，辛勤的劳动一直没有得到认可，时常被列为打击的对象，残疾人也很无奈。一方面主管部门不予审批，一方面又要养家糊口，不得不顶着非法的帽子，偷偷地运营。而这种不规范的运营也常常被假冒残疾人的人利用，混入其中，使之越来越多，感觉越来越混乱，这不利于出租车营运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组建残疾人出租汽车公司，规范残疾人“黑的”，使之由游击队变为正规军，合法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势在必行。这不仅能解决部分残疾人就业难，生活困难等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出租车营运市场长期混乱的问题。内蒙赤峰，尤其是云南曲靖，为全国残疾人开出租车合法规范化营运开了个好头。<br /> 残疾人开出租车运营合法化，能够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理解和尊重；能够体现残疾人公平，参与，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更能体现出社会的进步，文明程度的提高。<br /> <br /> 习近平总书记5月16日在北京亲切会见第五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受表彰代表时，勉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更加勇敢地迎接生活的挑战，更加坚强地为实现人生梦想、为实现我们的共同梦想而努力，推动我国残疾人事业在新的征程中不断迈上新台阶”。 <br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国家关心重视下，在社会各界支持帮助下，我国广大残疾人生活状况有了根本性改变，成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古今中外，残疾人身残志不残、自尊自立、奉献社会的奋斗事迹不胜枚举。残疾人完全有志向、有能力为人类社会作出重大贡献。他们身上的精神就是自强不息精神，就是我们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span><br />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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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www.cjrjc.com/jforum/posts/preList/3061/12826</link>
				<pubDate><![CDATA[Sun, 11 Jan 2015 12:38:35]]> GMT</pubDate>
				<author><![CDATA[ QQ佐　尔]]></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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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残疾人出租车] 回复:残疾人开出租车问卷调查---残疾人驾车网内部调查问卷</title>
				<description><![CDATA[ <span style="font-size: 18px; line-height: normal;">残疾人同样可以开出租车<br /> <br /> 　　　2010年4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 将第二项第6目修改为：“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br /> 　　　自此，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梦想得以实现。<br /> 　　　那么，残疾人能否驾驶出租车运营呢？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文件还没有明确规定允许或者不允许。但我想，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人们思想意识的提高，以及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残疾人开出租车的梦想很快也将得以实现。<br /> 　　　一，残疾人有能力开出租车<br /> 　　　残疾人身残志坚，吃苦耐劳，有着顽强的意志和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自从2010年4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以来，全国有两万多残疾人考取了C5驾驶证，有近万人购买了汽车。开上车的残疾人，有一部分早已跑起了‘黑出租’。很多残疾人身体耐力很强，有的残疾人春节国庆回家，高速路上连续驾车6个小时以上。就业机会本应是平等的，对于任何人都一样，残疾人也不例外，就看是否适合你。目前还没有任何数据和证据证明残疾人开出租车是危险的，不适合的。有些人担心残疾人开出租车的安全性问题是想当然和主观臆断。这些人还不了解残疾人，更不了解残疾人用的汽车。所谓的残疾人汽车，实际上就是普通的自动档汽车安装了辅助装置，改脚动为手动，和正常的汽车没有什么两样，汽车的各种性能没有任何改变。对于下肢有残疾的人来说，让他做重体力劳动，尤其是把一袋大米从一个地方搬运到另一个地方，这是比较难的，也是不适合的，那么坐在驾驶位上用手驾驶汽车，就非常适合了，而且完全可以非常灵活地驾驶，这怎么能说不适合呢？这不是不适合，应该是非常适合。出租车司机，只是一个职业，以开车送客人到达目的地的服务行业。残疾人既然可以开车了，又是开的载客汽车，说明他已经具备了这一能力，为什么不能从事出租车这一职业呢？<br /> <br /> 　　　二，各种硬件条件已经具备<br /> 　　　残疾人的汽车，是正规厂家生产的；C5驾照，是通过正规的驾校通过正常的学习、考试考取的；辅助装置，是通过正规的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审批安装的，是通过交管部门检测备案的。也就是说，各种硬件条件已经具备。问题就出在人们的观念和意识上。因为以前没有过，所以人们才有这样或那样的担心。新生事物的出现和发展需要一个过程，随着人们思想意识的提高，随着人们对残疾人驾驶汽车的了解，残疾人开出租车，一定会被人们接受，支持和肯定。<br />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法》，各行业都应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残疾人三轮轮椅车可以统一发牌管理运营，难道更安全，更可靠，更舒适的残疾人汽车反倒不合适了？国家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残疾人不能开出租车，被管理部门拒之门外的理由无非是，身体健康和优质服务。身体健康，应该为没有传染性疾病，而不应该是肢体残疾。至于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除了为乘客搬运随身携带的物品外，其他方面完全可以做得更好。<br /> 　　　三，‘不应让一个人的残疾拖垮一个家庭’<br /> 　　　日前，主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别小组讨论的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在会场对委员和媒体说“……不应让一个人的残疾拖垮一个家庭！”反映了广大残疾人的诉求。<br /> 　　　残疾人虽然身有残疾，但是他们积极进取，同样也有就业的权利。由于身体所限，各个部门和单位从不愿招收残疾人。他们承受着家庭的负担和各种压力，顽强地生活着。‘黑出租’辛勤地劳动没有得到社会的承认，反而还顶着非法的帽子。有的‘黑出租’家庭生活确实困难，上有老下有小，他们不得不用残缺的身躯，撑起一个困苦的家庭。有的年龄偏大，没有其他的谋生出路，这也是他们目前唯一的生存手段。‘黑出租’之所以‘黑’是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合法的手续。有关管理部门应该多了解残疾人，多了解残疾人汽车，为他们办理一个合法的手续，加强教育，认真管理，定期组织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缜密的制定一套科学的管理方案，残疾人出租车就会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我们应该把眼光放长远，多看他们积极的一面，这将激励，促进出租车行业乃至各行各业的发展，而成为社会上一股强大的正能量。<br /> <br /> 四，风物长宜放眼量<br /> 我国香港，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残疾人就已开上了出租车，并且肇事率几乎为零。<br /> 内蒙赤峰，2010年11月率先在出租车的管理工作开创了全国先例，为残疾人出租车办理合法营运手续，开了内地先河。<br /> 北京市残联新闻发言人吕争鸣2010年表示，未来一段时间残联将与就业部门、维权部门磋商，争取5年内让拿到驾照的残疾人参与出租车运营。<br /> 广东省残联副理事长孙俊明也公开表示，只要制定严格的制度和准入门槛，未来几年残疾人或能驾驶出租车谋生。<br /> 科技在发展，人类在进步。中国梦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当然也包括残疾人在内。残疾人开出租车，已经不是怜悯，同情残疾人的问题，而是公平，参与，共享社会进步成果的问题。习总书记在十八大上阐述要在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残疾人凭借自身的能力，努力拼搏，创造财富，摆脱贫穷，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融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当中来，全社会应该给予关心，帮助，理解和支持。残疾人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必将鼓舞更多的健全人。风物长宜放眼量，让我们把眼光放长远，让我们都来支持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开出租车的梦想，就一定能够实现。美丽的中国梦，也一定能够实现！<br /> </span>]]></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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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www.cjrjc.com/jforum/posts/preList/4018/12824</link>
				<pubDate><![CDATA[Sun, 11 Jan 2015 12:32:42]]> GMT</pubDate>
				<author><![CDATA[ QQ佐　尔]]></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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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残疾人出租车] 回复:残疾人开出租车问卷调查---残疾人驾车网内部调查问卷</title>
				<description><![CDATA[ 残疾人开出租车运营合法化条件日趋成熟<br /> <br /> 残疾人，一个特殊的群体，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抛弃这部分特殊的群体，不管这个国家是贫穷还是富有。残疾，是人类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残疾不同于疾病，是不可逆的，是不可治愈的。一个残疾人永远不可能再成为健全人，而健全人瞬间即可成为残疾人。<br /> 我国残疾人口总数约8500万，占全国人口总数的6.34%，也就是说，每二十个人中，就有一位是残疾人。其中，肢体残疾人约2500万，占残疾人总数的29.4%。残疾人的就业问题一直是困扰政府，残联和社会各界的老大难问题。<br /> 残疾人能否开出租车营运，以拓宽就业渠道，多年来一直存在争议，而争议的核心就是安全问题。<br /> 一.残疾人开出租车安全技术有保障<br /> 1.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残疾人驾驶汽车权益的保障工作。相关部门制定了《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国家标准（GB/T21055-2007）保障了操纵装置的产品质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国家标准）对加装了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汽车，做了详细的检验规定。<br /> 2.中国残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于2010年3月4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操纵辅助装置的生产，质量监管，销售，安装部门资质，检验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要求。<br /> 3. 2010年5月26日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残疾人驾驶培训教学大纲》（试行）。残疾人的驾驶证，就是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在正规的驾校，通过理论学习，考试；实际操作练习，考核等考取的，与健全人考取驾驶证完全一样。<br /> 法律法规的完善，保障了残疾人驾驶汽车的安全性，可靠性。加装了辅助装置的汽车，就是残疾人用的汽车，即汽车的加油和制动都改脚动为手动，操作起来非常简便，汽车的各种性能没有任何改变。<br /> <br /> 二.残疾人开出租车运营合法化条件日趋成熟。<br /> <br /> 2012年4月1日实施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3号）中，明确了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具体实施。第十条：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br />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<br /> 二．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br /> 从以上规定中，我们看到，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1，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证“三年以上”，即取得驾驶证的年限要求；2，“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即驾驶证要符合相应的准驾车型。也就是说，A证开A证准驾车型的车，B证开B证准驾车型的车，C证开C证准驾车型的车。C5证是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残疾人只要开C5证准驾车型的车，就没有违反规定。<br /> <br /> 自从2010年4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至今，已经四年有余。四年多来，越来越多的下肢残疾人考取了C5驾驶证，有一部分残疾人早已购买了汽车，跑起了“黑出租”。全国各地运管部门针对残疾人“黑的”的监管态度，也各不相同，有的严厉一些，有的宽容一些。在香港，残疾人自20世纪80年代就允许开出租车； 2010年11月， 内蒙古赤峰开创全国先例，为残疾人出租车办理合法营运手续；2014年5月21日云南曲靖为残疾人开出租车合法化正式开启了大门。云南网消息，“6月起，曲靖中心城区将增加50辆由残疾人驾驶的出租车，其中自动挡30辆、手动挡20辆，车型为新捷达和新桑塔纳。这样既能解决残疾人就业难的问题，又能缓解市民出行打车难的现状……”同时，麒麟区电视台也做了相应的报道（http://news.zjw.cn/html/2014/shipinlianbo_0521/117826.html）。<br /> <br /> <br /> 三.残疾人有能力开出租车，合法化规范化管理势在必行<br /> <br /> “残障人士能不能开出租车提供服务？这本身不应该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梅志罡认为，因为残障人士享有公平的劳动就业权利，只要交管部门允许残障人士驾车，只要残障人士有能力提供出租车司机为乘客提供的各项服务，我们就没有理由拒绝他们从事出租车服务行业的工作。<br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实施以来，取得驾驶证的部分残疾人就早已跑起了黑出租，之所以“黑”就是因为没有一个合法的手续。不是残疾人不想取得合法手续，而是主管部门始终不予批准。我们都知道，各城市的出租车营运市场扩容是比较困难的，有的城市出租车营运手续转让需要几十万元。而运管部门拒绝残疾人加入的理由是，要求出租车驾驶员“身体健康”和“优质服务”。出租车属于服务性行业，服务性行业是不允许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参与的。因此，要求“身体健康”不应该指身体残疾，而应该是没有传染性疾病。<br /> 残疾人开的“黑的”存在了这么多年，风里来雨里去，辛勤的劳动一直没有得到认可，时常被列为打击的对象，残疾人也很无奈。一方面主管部门不予审批，一方面又要养家糊口，不得不顶着非法的帽子，偷偷地运营。而这种不规范的运营也常常被假冒残疾人的人利用，混入其中，使之越来越多，感觉越来越混乱，这不利于出租车营运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组建残疾人出租汽车公司，规范残疾人“黑的”，使之由游击队变为正规军，合法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势在必行。这不仅能解决部分残疾人就业难，生活困难等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出租车营运市场长期混乱的问题。内蒙赤峰，尤其是云南曲靖，为全国残疾人开出租车合法规范化营运开了个好头。<br /> 残疾人开出租车运营合法化，能够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理解和尊重；能够体现残疾人公平，参与，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更能体现出社会的进步，文明程度的提高。<br /> <br /> 习近平总书记5月16日在北京亲切会见第五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受表彰代表时，勉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更加勇敢地迎接生活的挑战，更加坚强地为实现人生梦想、为实现我们的共同梦想而努力，推动我国残疾人事业在新的征程中不断迈上新台阶”。 <br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国家关心重视下，在社会各界支持帮助下，我国广大残疾人生活状况有了根本性改变，成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古今中外，残疾人身残志不残、自尊自立、奉献社会的奋斗事迹不胜枚举。残疾人完全有志向、有能力为人类社会作出重大贡献。他们身上的精神就是自强不息精神，就是我们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<br />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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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CDATA[Sun, 11 Jan 2015 12:31:49]]> GMT</pubDate>
				<author><![CDATA[ QQ佐　尔]]></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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